通过读后感,我对作品的人物性格和心理变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我们大家应该写读后感来反思自己的学习方法,以下是总结了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蚀读后感30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蚀读后感3000字篇1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蚀读后感3000字篇2
又读一遍《追风筝的人》。记得决定读这本书的时候,还是读完《灿烂千阳》的时候,只是想看看这位作者的其他作品,最后被这部作品折服,成为了一本在手边常读的书。
当时,也许只是觉得这部作品描述的故事很吸引人,能够让我花费一天的时间,忘记吃喝地看完这部书,并没有感受到其中沉重的氛围,最后,记住的,也只是书中提到的“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现在,在回顾这部书的时候,再也没有当初的天真烂漫,不谙世事,如今,我似乎看出来一些其他的东西,能够让我受益终身的信念。
书的开篇回忆的是“我”与哈桑的童年故事,这个部分的故事在我眼里还是快乐的,没有战争,没有生活的窘迫,有的是清新的自然味道与天真的谈天说地,也许会有些捉弄,但是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美好得让人害怕,害怕突然的灾难袭来,这样天真的孩子能否支撑得起。果然,在“我”终于实现梦想,能够亲近父亲的时候,“我”也失去了世界上唯一的毫无理由地爱着“我”的朋友、兄弟。为了逃避心中的愧疚,选择了逃避,但终究没有逃过良心的谴责。若干年后,“我”回到了逃走的地方,去重新走上好人的路,将自己以及父亲曾对哈桑犯的罪,向他的儿子救赎,希望得到他的原谅。当一切不堪的历史不用再隐藏,心也就释然了,也终究收获了幸福。
对于这部书描述的故事,我很难经历,但是里面的情感,我确是可以深深体会的。正如“我”为了父亲而牺牲哈桑一样,我也会为了我认为很重要的事,放弃一些事,一些人,一些原则,我也会同“我”一样,一辈子背起思想的包袱,在噩梦中徘徊,会因为这件愧对于心的事情,而放弃整个美好的回忆。当然,现在看来,这些行为是不可取的,而事实上,我现在也正在后悔,我也因为那件事情改变了我的人生。如书中的“我”一样,我也是为了荣誉,而私自在一次评奖活动中,为自己添了几票,最后,我如愿以偿地获得了这个奖项。这个奖项到手的时候,也正是我开始不堪回首的生活的时
候,会害怕,害怕大家看破这件事,会自我否定,自己竟是这样一个不择手段的人,丢失了诚信的我,还会有未来吗?于是,我也开始逃避。在一个认识我的人不多的中学上学,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会有人揭穿我虚伪的面目。这个故事,过去了很久,因为这段不怎么好的历史,我学会了自我批评,并且审核自己的行为有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利益。我没有机会像书中的“我”一样,回到生活的地方,去寻找救赎,但我还是有机会去做好现在,努力提升自己,为别人做出一些事。我想,也许我还不够善良,没有像书中的“我”那样失眠,只是时刻感到不安,但是,我相信,我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有些事,只要经历一遍,就可以刻骨铭心。
其实,我很羡慕“我”与哈桑之间的感情,“我”总是说服自己哈桑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才会想起他。但在我眼中,“我”真正地将哈桑当做了朋友,而哈桑也是用生命在维护爱护“我”。虽然历史、生活环境、宗教信仰将这个事实遮掩,但真正心与心的交流是不需要太多的。虽然,“我”会自私地对待哈桑,没有考虑对方的感受,但是,从书中的点点滴滴可以看出,“我”看待哈桑,不是一个仆人,而是真正的伙伴,不同于其他的少爷。虽然,“我”为了父亲而放弃了哈桑,但他的内疚之情确是真实的,只是“我”没有意识到哈桑对“我”的重要性,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所有的愉快的记忆全都跟哈桑有关,帮助自己度过难熬的晕车时光的也是与哈桑在一起的回忆,如果不是把哈桑当做平等的伙伴,怎么可能心怀愧疚却又无限怀念。世俗总是有一种能力,能够遮挡住事实的真相,外界的约定俗成与自己的想法相左时,总是会轻易否定自己的想法,从而使自己不会成为他人口中的谈资。作为人类,我们在乎的太多,从而放弃了太多,“我”失去了一个兄弟,而父亲失去了一个孩子。在复杂的社会生存,总是会被名誉所累,为了虚无缥渺的名誉,总会忍着心痛放弃一些东西。而这些所谓的名誉,有时候是对思想的桎梏,是对自由的禁锢,反而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原本最在乎的东西。
这本书,将背景建立在战乱的阿富汗,使其描述的氛围更加沉重,也加深了“我”心中的遗憾,从而能够与读者产生共鸣。书中还有的是对自由与勇敢的赞美与追寻,对藐视人权与怯懦的指责与改正。从整本书中,我们可以看见一些特有的民族习惯与风俗,但是,也正是这种风俗将原本最自然最亲切的关系变得面目全非,这个时候关于文化的传承,关于习俗的传承,就值得思考了。在我看来,这些事物存在的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而出问题的在于使用这些的我们。有时候,我们用自己认为对的方式来继承文化,殊不知文化原本并不是这样的,所有的一切,初衷总是美好的,但在沿袭的过程中,加入了很多主观因素,最后变成了对人性的桎梏,使身处其中的人,不得不做出一些违背意愿的事情,使自己的人生支离破碎。就像书中的父亲一样,他是世俗眼光的受害者,但在某种程度上他也是世俗眼光的卫道士,没有人有多大的勇气去挑战这个世界。我们没有资格选择自己的成长环境,但是我们还是有资格去选择自己的思维方式,正如书中的“我”一样,“我”背负着对哈桑的辜负,正是因为这种心情,“我”才没有拒绝自己心爱的人,理解她曾经受到的苦难,尊重她的一切。其实,世间万物的存在并没有什么对错,存在即合理,重要的是看待世界的方式,对待世界的方式。我想,不可因为自己而伤害他人是最重要的,也是这本书想表达的一个意思吧。
这本书暂时就看到这里了,能够看到的含义也就这么多,但我相信,此刻不应该是我对这部书的最终理解,不一样的时候,看到的总会不一样,风景依旧,心情不然,体会自然不同,这本书,还需要继续研读。
蚀读后感3000字篇3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以北平一个人力车夫一祥子的行踪为线索,以20世纪20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的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
?骆驼祥子》结构严整、主线分明,小说的展开很好地做到了前呼后应;善于运用多种表达手段,细腻地描写了人物的心理状态;语言朴实自然、准确丰富、生动明快,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和生活气息。
人力车夫是现代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创作对象。老舍与众不同地放弃了评判者这一居高临下的姿态,真正深入到了祥子实实在在的生活,深人到了祥子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从而通过祥子的眼睛来观察这个世界,透过祥子的心灵来感受这个世界,使得车夫们的生活变得立体而细致,典型人物也因此而具有了心灵深度。祥子来自农村,带着农民特有的质朴、固执和愚钝。随着故事的展开,祥子的性格也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淳朴木讷一步步变得粗鄙不堪。因为有着大量细致而立体的生活细节刻画,有丰富细腻的内心描写,他的堕落过程就更让人觉得是真实而必然的。这也是其艺术感染力的基础。
小说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描写。祥子个性沉默、坚韧乃至木讷,但心中却有杆秤,心理描写恰恰也就突出了他的这种性格。老舍没有局限于直接的剖析,写出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而是结合着情节的发展,采用了大量的侧面描写来刻画他的心理变化:或通过简短的对话来表现,或通过具体细微的动作来揭示,或借助别人的眼睛和话语来反映,或借助景物的变化来衬托。这样的心理描写,既贴近了人物性格,又联系了情节发展,从而给读者展现了一个立体而丰富的祥子的内心世界。
“京味儿”语言可以说是老舍最具标志性的特色。老舍最善于从北京口语中提炼出自己特有的语言,形成幽默、洗练、优雅,略带稚谑”的“京味儿”语言。简洁朴实、自然明快是其最大特色。祥子及其周围各种人物的描写被置于一个老舍所熟悉的北平下层社会中。从开篇对于北平洋车夫“门派”的引言、到虎妞筹办婚礼的民穿的交代,从对于北平景物的`情景交融的描写到骆驼祥子拉车路线5详细叙述,都使小说透出北平特有的地方色彩。
京味儿还强烈地体现在小说的语言上。老舍融化了狄更斯、契珂夫、莫泊桑、欧?亨利等小说语言的幽默、洗练、优雅,形成了他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独具文化色彩的语言,他那通体光润圆泽中透露出的“斯文”“雅谑”的“京味儿”,是从悠久历史与文明中所孕出来的民族文化的智慧与外观。老舍采用经他加工提炼了的北京口语,生动鲜明地描绘北京的自然景观和社会风情,准确传神地刻北平下层社会民众的言谈心理,简洁朴实、自然明快。文字“极平易,澄清如无波的湖水”,又“添上些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栏儿”。老舍来自平民,他对学习中国民间通俗艺术保持浓厚的兴,并写了鼓词、戏曲,掌握了许多民间语言艺术精华。他还善于选择地使用北京土语,增加语言的地方风味,比如写祥子身体挺脱”“硬棒”,写刘四是个“放屁崩坑儿的人”,祥子穷途末路,奇体奄奄地为人家作丧事时,在“马路边上缓缓地蹭”,曹先生家的佣称赞祥子是“老实巴交”,都是取自北平人的唇舌,又符合人物勺身份、个性、教养。可以说《骆驼祥子》中的人物语言,都是个电化了的。作品的叙述语言也多用精确流畅的北京口语,既不夹杂;言词汇、也不采用欧化句法,长短句的精心配置与灵活调度,增了语言的音乐感,在老舍手里,俗白、清浅的北京口语显示出独宇的魅力和光彩。作品在情节交代和人物介绍时,笔墨省俭,表现力强。在写到刘四这个流氓无赖的经历和性格时,小说里叙述道:“年轻的时候他当过库兵,设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账”,“在前清的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跑过铁索”,以结构相似而长短不一的句式,每句话里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又都极为平易俗白,不假雕饰,为人物勾画出一幅精彩的画像。客观叙述与主观剖白的水乳交融,使《骆驼祥子》在平静的外界景物衬托下写活了人物的内心活动、心理波澜。
?路驼祥子》的语言造诣,充分表现了老舍是一位致力于民族化与大众化的语言艺术大师。
蚀读后感3000字篇4
?三体》是我国著名科幻小说作家刘慈欣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总字数约在100万至150万,总共分为三本,即《三体1:地球往事》《三体2:黑暗森林》《三体3:死神永生》。《三体》在去年8月获“雨果奖”,是亚洲第一本获得该奖项的小说。那么《三体》获得“雨果奖”的原因有哪些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究一下吧。
首先要归功于《三体》那“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剧情,那么让我们了解一下它的剧情吧!(前方剧透,请谨慎进入)《三体》小说以xx作为背景,写坚持真理的学者叶哲泰不肯向红卫兵低头,被自己的妻子、学生活活打死,他的女儿叶文洁在台下看着,并对人类感到绝望。在后来的一次机遇中,学习天文专业的她被调到了位于大兴安岭的“红岸基地”中。对人性绝望的她向四光年外的三体星系发射信号,希望借助他们的力量毁灭人类,随后叶文洁成为了地球三体组织(简称eto)的精神领袖。
三体人因为生存环境十分恶劣,正在寻找新的家园,恰在此时收到了地球的信号,在用“智子”锁死地球人的科学后,派出了由1000艘战舰组成的太空舰队以百分之一光速远征地球。地球人在知道三体危机后,首先利用三体人思维透明的缺陷开启了“面壁计划”,然后建造了2021艘达到百分之十五光速的战舰迎击,而三体舰队在长途跋涉过后只剩下不到三百艘战舰。在我和我的几位小伙伴们读到这里的时候,认为地球舰队最少不会输的太惨,然而,并不是这样的。三体人的一个探测器首先和人类接触,因为外形极像一滴水,所以被称为“水滴”。
就是这个水滴,以撞击的方式,摧毁了人类的2014艘战舰后完好无损的向地球飞去。最终只有“蓝色空间号”和“青铜时代号”逃离了太阳系。此时,四位面壁者中唯一的幸存者罗辑发现了黑暗森林法则:“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一旦被发现,总有一方被消灭!”并由此威胁三体人,使其撤离太阳系。
罗辑从此成为第一任“执剑人”。在许久后,不称职的懦弱少女程心被选为第二任执剑人,并在三体人入侵时放弃威胁三体人。几天后,达到光速的三体第二舰队出发,目标地球。与此同时,在外太空逃亡的“蓝色空间号”劫持了追击他的“万有引力号”并广播了三体星系的坐标,鉴于黑暗森林法则,三体星系被毁灭,三体舰队转入逃亡状态,长达4个世纪的三体危机烟消云散。而自以为已经掌握了生存奥秘的地球人启动了“掩体计划”,在四大气体行星背后修建了60座太空城,最终被来自歌者文明的“二向箔”压缩为二维平面而毁灭。
从《黑暗森林》到《死神永生》,罗辑从前唱到尾,可是,罗辑已经很老了。因为与三体人的抗争,他失去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因为担纲面壁者,他时时处于被暗杀的危险;因为担任执剑人,他的妻子孩子离开了自己。他累了,不想再走了。他没有选择和程心二人一起走,而是留在冥王星和人类一起灭亡。和三体对抗,再和终极对抗,他太累了,让他歇歇吧。当太阳系被压成一幅画的时候,罗辑说出了生命里的最后一句话:“哦,要进画里了。孩子们,走好”。
那么,三体这本这么长的小说究竟想告诉我们些什么呢?
首先,“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人类你总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自己想到的别的生命就想不到了?一味地寻求安逸、而不向外界探索,如此的文明被毁灭也在料想之中。毕竟你未知的太多了,如果无知,请隐藏起来,请低调一些,如果暴露了你的无知,岂不是自取灭亡?你会害怕吗?当你看着脚下的一只蚂蚁,看着它费力地搬着东西,然后死去。看着他们的家园在你的手指下化为废墟,是不是有种上帝的感觉。你不要得意,你也是这样的下场。敬畏吧,无知的人啊,你永远也不要以为自己掌握了生杀大权。
其次,不要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你想象的那样。我们的脑子里有一种观念——世界就是我所看到的样子。这一点不仅影响了人类的视觉还影响了人的思维方式,正因为如此才会有人类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人类只看到光粒于是认为高级文明只有光粒一种武器,人类只看到三体飞船只有百分之一的光速于是认为三体必败,每一次人类都只能在不知所措中惊慌失措。这也我们每个人的弱点吧。
第三,时间是最伟大的在光速十几米的地方度过12天,宇宙就度过了一百七十多亿年,云天明和程心最终没有见到,这样的结局很好,能够彰显时间的力量。为什么是时间的力量不是宇宙的力量,什么跟时间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宇宙又如何,时间一直存在,而文物、财富、生命却不断消亡,又诞生。即使是宇宙,也会坍塌成黑洞,也会由四维展成三维,也会又三维展成二维,最后消亡,又变回十维。又有什么,能够在维度的不断变化中一直存在下去呢?活下来的人,才有权利说话。
第四,科幻是一种预言,它讲述的是一件还未发生,但极有可能发生的事。这种必然性不只是技术层面上的,更重要的是人性之中的必然。当我们看到叶文洁发出那个毁灭人类的电波时,我们不会怀疑,因为我们看到了她心中的仇恨与绝望,那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情绪。当我们看到三体叛军称三体人为主时,我们也不会怀疑,因为我们看到的是每个人心中对人类的怀疑,是对更加先进的文明的向往。当我们看到罗辑成为面壁者后贪图享乐时,我们还是不会怀疑,因为我们看到的是和自己一样逃避困难的人,懦弱的人。当我们看到程心作为执剑人却不能做出决断而将达摩克利斯之剑扔到一旁时,我们确信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毕竟除了人类还有什么动物会如此“愚蠢”呢,只有人类才能有这样的仁爱。
?三体》是科幻三部曲,但是每一部卓越的科幻作品的意义都不会止于促进读者的肾上腺素分泌,更重要的是引发读者更多的思考。
蚀读后感3000字篇5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句话充满了哈桑对少爷阿米尔的忠诚和承诺。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关于友情,关于种族,也关于背叛与救赎,它让我知道人性的背叛和人性的救赎也可以融合的如此巧妙。
关于友情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讲述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出生于喀布尔的的一个富裕家庭,阿米尔是普什图人,其父亲也是普什图人,是一名法官的儿子,一个成功的地毯商人,而哈桑则是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出身于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从小的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的人,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
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他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而哈桑则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他会给少爷阿米尔追到掉落的风筝,因为阿富汗的传统就是风筝线被切断后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他们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是很好的伙伴。
到后来阿米尔与哈桑的决别,因为战火侵袭,他和其父亲逃往美国,将房屋交给朋友拉辛汗看管。之后拉辛汗日渐衰老、力不从心,他恳求哈桑帮忙照看房屋,善良的哈桑接受了托付。最后哈桑死在霸占阿米尔房屋的坏人枪下时,仍旧誓死践行对阿米尔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关于种族
阿富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其中占主体地位的是普什图人,他们信奉逊尼派。哈扎拉族是其中的第三大民族,他们信奉什叶派,他们被普什图人看作是异教徒和下等民族,受尽他们的迫害和剥削。本书中最典型的有种族歧视的人物就是阿塞夫。他说:“阿富汗就像一座到处扔着垃圾的美丽大厦,得有人把垃圾清走。”他将哈扎拉族人看做垃圾,经常对他们施暴,对哈桑施暴,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施暴,他是本书中邪恶的典型代表,极具讽刺意味。而在阿塞夫对哈桑的施暴里,阿米尔全程目睹,却并未勇敢的站出来,以“哈桑只不过是哈扎拉人”为借口为自己开脱。
关于背叛与救赎
拉辛汗说过:“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救赎。”所以阿米尔的父亲一生都在行善事,修建恤孤院,帮助别人,祈求为自己赎罪,与此同时也得到了别人的崇敬和爱戴。
阿米尔在哈桑被施暴时,他背叛了哈桑,没有为哈桑出头,对于他自己的懦弱、背叛行为只以哈桑只是个哈拉扎人为借口,不愿意承认自己有错。后来,阿米尔因为无法面对哈桑的善良,希望父亲把阿里、哈桑解雇,但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他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但是哈桑早已洞悉一切承认了偷窃,并和阿里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阿米尔在很多年后回到了阿富汗,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他去孤儿院与阿塞夫决斗并救回了哈桑的儿子,将其带回美国抚养,使自己得到精神的洗涤和救赎。以前是哈桑守护阿米尔,现在换阿米尔守护哈桑儿子。
?追风筝的人》将友情、种族、背叛与救赎融在了一个故事里,一个由风筝开始的发人深省的故事里,一个看透人性的故事里。有些东西“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所以我们要好好珍视。
蚀读后感3000字篇6
“这是一种黄昏的幽会。皮埃特罗·克列斯比总是傍晚才来,钮扣孔眼里插一朵栀子花,把佩特拉克的十四行诗翻译给阿玛兰塔听。他们坐在充满了玫瑰花和牛至花馨香的长廊上:他念诗,她绣制花边袖口,两人都把战争的惊扰和变化抛到脑后;她的敏感、审慎和掩藏的温情,仿佛蛛网一样把他缠绕起来,每当晚上八时他起身离开的时候,他都不得不用没戴戒指的苍白手指拨开这些看不见的蛛网。”
初读《百年孤独》时被其中空无一物有如轮回的孤独震慑,又感动于穿插于其中的那些纯净的片段和扭曲却动人的爱情。对这部享有“最迷人的噩梦”之名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代表作印象最深的却是这些浅显的东西,也许应该感到惭愧。
印象最深的是家族中第二代的阿玛兰塔。在爱上了与姐姐雷蓓卡热恋的意大利人皮埃特罗·克列斯比,对他们的爱情和婚姻加以诅咒甚至实质性的阻碍却被一一化解后,阿玛兰塔终于在婚期将至时作出对雷蓓卡下毒这一残酷的决定。然而此前一周,年轻而在家族中深受爱戴的雷梅苔丝的意外死亡无限推延了,雷蓓卡在漫长的等待中移情于漂泊于海外辗转至故乡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兄长并与之结婚,阿玛兰塔也终于获得了她渴望已久的爱情。而在她得到了本应是她魂牵梦系的求婚后,她却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也许是出于面对改变和情感时的怯懦,也许是因为看到了深爱的人在短短的时间里互相遗忘开始了新的热恋而让她不再相信爱情(或者皮埃特罗),也许更多的是出于作者为她安排的、她无法反抗的孤独命运,阿玛兰塔始终以她的冷漠折磨着皮埃特罗、折磨着她自己。当皮埃特罗在绝望中自杀后,她把手放在火上反复灼烧,直到散发出了烧焦花朵的气味。用来包扎伤口的黑色绷带一直缠在她的手上,伴她一生。
而这只是她生命中悲剧的开端。她的高傲导致了她的孤独,而她的孤独又让她有了一种独特的迷人气息。这种气息让由她抚养长大的两个孩子都深深的爱上了分别比他们年长十几岁和几十岁的阿玛兰塔。而无论是阿玛兰塔的长辈身份还是她的孤傲都让她不会接受这些感情,只是在奥雷良诺霍塞熟睡之时,她会潜入他的房间;在霍赛阿卡蒂奥前往罗马之时,她会偷偷的难过。而她的两个后代也在对她的无尽思念中死去,关于阿玛兰塔的记忆有如泛黄的旧照片,窒息在孤独和战争的泥沼之中。在她生命的终端她在走廊绣花时看到了长相有如普通中年妇女的死神,在死神的指点下开始缝制自己的裹尸布,最后在一个夏夜的晚上无疾而终。
很多人讨厌阿玛兰塔,认为她的冷漠导致了太多人的悲剧,然而我不。我始终记得乌苏娅在进入老境之后的那番话:阿玛兰塔并不是冷漠无情,而正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与她高傲性格并存的,是内心中无法排遣的深深自卑。在她至深的爱情与不可克制的胆怯的搏斗中,她选择了放弃,于孤独之中承受着自己带来的痛苦。她恐惧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而这种恐惧让她的幸福总是在到来之时遍戛然而止。我记住的不是她的冷酷无情,而是她年轻时在走廊中淡然的微微一笑,坚定决绝的那句“别天真了,我死也不会嫁给你的”,是她一生在走廊里缝制绣花制品甚至自己的裹尸布那永恒的身影,是在意大利人死后,在自我惩罚中用黑纱布包起的永恒默哀还有一并的青春年华。当奥雷良诺上校返乡后,阿玛兰塔对自己的伤口只用“烧伤了”一句简短的话轻描淡写,而其间多少年华如水流过,孤独永存。
在这个家庭中和阿玛兰塔的自我封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家族中第五代,被人称作梅梅的雷纳塔。在刻板守旧而故作清高的母亲多年的压制下,梅梅始终一言不发的顺从着,只是为了在忍受了这一切之后获得彻底的自由。在她长大成人后,爱上了香蕉公司汽车库的机修工巴比洛尼亚,而当她再次被母亲发现并阻止后,她仍旧选择了她一贯的顺从和沉默,只是改在晚上与巴比洛尼亚在浴室相会。终于当她的母亲发现之后,请来了当地警察监视,巴比洛尼亚被子弹击中,梅梅也被母亲为了防止家丑外扬送到了远方的一所修道院,在那里她在孤独中度过了余生。
最初我相信梅梅与巴比洛尼亚产生的是真正的爱情,然而在此后的阅读中我更倾向于认定梅梅并没有爱上巴比洛尼亚,至少在她离开家庭之前是这样。布恩蒂亚家族代代传承的不只是血脉,更是流淌在他们血脉中的孤独。而梅梅正是在反抗这份与生俱来的孤独。她是家族中的一个异类,一个叛逆者,她从始至终看似顺从的一举一动都是在为自己的逃离做准备,而这份所谓的爱情也不过如此。与一个地位卑下的人相爱不过是她的反抗的一部分。然而最后她的命运还是无可避免的被她的母亲左右,在修道院中荒芜了自己的年华,让读者为她感到一阵深切的悲哀。
同为家族第五代人的梅梅的妹妹,阿玛兰塔·乌苏娅生命前半部分的故事则简单得多:在她小时候,姐姐梅梅在修道院生下的孩子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被送回家中,由于母亲的努力隐瞒,她始终不知道这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玩伴的真实身份。随后她前往布鲁塞尔上学,在那里与比她年长很多的飞行员加斯东结婚,生活似乎幸福而美满。然而她随后执意要回到马贡多这个她长大的破旧城镇,年轻而精力充沛的她致力于改变这个破旧城镇的现状,试图让她重新焕发活力。丈夫也一如既往的同意着她任性的要求。然而在这一要求改变了她的命运:在故地阿玛兰塔·乌苏娅与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再次相遇并相爱,加斯东独自离开了这里。然而在无限的破败和荒芜中阿玛兰塔·乌苏娅和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并没有感到痛苦,因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并认为自己是人间唯一幸福的人。在随后的生活中他们有了一个孩子,眼神中有着家族中出现在不同人身上的深邃思想和冲动热情,却没有一丝孤独。正如作者所说,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重振家族血脉的,因为他是“家族百年中唯一一个因爱而生的孩子”,在这里似乎看到了一丝这个破败家族的希望,然而这个孩子有着一条全书之初时提到的因近亲结婚而出现的猪尾巴,母亲因出血过多而死,孩子也在出生不久就被蚂蚁吃掉。刚刚出现的希望就此幻灭,全书也随着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翻译出羊皮书的最后一行字后被飓风刮走告终。
觉得这是全书最悲哀的一个部分,在这个因为没有爱情或无法直面爱情而衰败的家庭中终于出现了爱情,而又因这份爱情彻底毁灭;家族中传承百年的孤独被最后一代人消灭,而消灭孤独的人自己也被毁灭。这就像是一个可笑而悲哀的悖论,无论怎样,布恩蒂亚家族都无法逃离被毁灭的命运。
作者马尔克斯写作的目的自然是在简单的人际关系之外,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情感也是他所想要展现的事件。人文关怀与对现实和荒唐历史的讽刺自然是存在的,我并不想否认《百年孤独》自觉或不自觉的思想深度,然而我始终不承认对这本书过于复杂的分析,或者把《百年孤独》的中心思想归为“是希望拉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百度百科)。在一份访谈中马尔克斯说,“我只是想艺术地再现我童年时代的世界”,而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了他原本意图之外的评论家们则像是踩到了他扔出的一块香蕉皮。所以也许致力于对书中平凡生活的分析也未尝不是理解《百年孤独》的另一种出路。
然而在书中这些绝望的故事之外有着更为平凡的美好,那就是马尔克斯本人的妻子在他创作《百年孤独》一书时的辛劳:马尔克斯说,“要没有梅塞德斯(他的妻子),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她负责为我准备条件。几个月之前我曾经买过一辆小汽车,后来我又把它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她,心想还够用六个来月的。可是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也没吭声。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她瞒着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承担起来了,甚至还每隔一段时间给我送来五百张稿纸。不管什么时候也少不了这五百张稿纸。等我写完这部作品,也是她亲自到邮局把手稿寄给南美出版社的。”在读过《百年孤独》全书之后,最后感动温馨了我的,是这本书写作背后的这段温暖故事。
蚀读后感3000字篇7
我和大部分认为贾宝玉为了爱情而出家的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的离开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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