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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助学活动方案7篇

我们需要一个富有创意的活动方案,以吸引更多人的关注,我们的工作计划将会注重创新,以寻找新的解决方案和机会,下面是总结了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助学活动方案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助学活动方案7篇

2023助学活动方案篇1

一、奖励补助对象

结合往年惯例与今年实际,20xx年在我市参加高考,考试成绩在450分以上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提出奖励补助申请,经村、镇实地审查,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予以奖励补助。

二、奖励补助标准

镇党委、政府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凡考上一本的应届学生每人奖励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成绩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应届学生奖励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考生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后,由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会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的配合下进行入户调查,并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研究确定奖励补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家庭子女优先给予补助。

四、申报时间

拟申请镇党委、政府奖励补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9日前将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镇中心学校,过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凡上报区级以上有关单位接受资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重复奖励补助。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过期未提出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

3、对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学生,需资助的应届学生可提出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协调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帮助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2023助学活动方案篇2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xx。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2023助学活动方案篇3

近日,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让爱心点燃希望,用行动播种阳光”金秋助学活动,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着手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据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已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20xx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当年被大学(含大专、高职、中专、中职)录取并能够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录取信息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是“金秋助学”的帮扶对象。

各单位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劳动工资关系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职工,再就业的困难职工由其现工作单位负责上报。申请金秋助学救助的困难职工网上档案附件中可依照主要困难原因和次要困难原因,须有本人及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子女参加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单位对职工困难情况的证明,本人20xx年1月至5月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个别符合建档条件但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在提出救助申请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到职工所属单位工会组织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符合条件职工的相关材料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工会初步审查,填写《鹤岗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连带附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总工会对上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入户抽查走访,并将在市总工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在本次救助范围之内:一是20xx年已经得到市总工会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二是职工本人已经正式退休的困难职工子女,三是录取为自费、二表b、本科三批的困难职工子女,四是录取为军校生、国防生和预科生的困难职工子女,五是不去报到或者回读的困难职工子女,六是已得到政府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绥滨、萝北两县及矿区工会将自行安排“金秋助学”活动。

2023助学活动方案篇4

各基层工会: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助力全县“精准脱贫”,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助学---助力精准脱贫,寻找寒门学子”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xx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20名(如父母双亡,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三)入围条件:

1、20xx年应届高考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

2、品学兼优,奋发图强(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质);

3、具有xx县户籍;

(三)资助范围及方式:

1、从入围的学生中选择5名家庭特别困难、本人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其他15名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3、获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方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持如下相关材料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2)低保证(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户口簿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4)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农民工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2、经初步认定后,领取、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表格到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领取,地点位于县影剧院前门大厅,联系人:尹xx,电话:xx);

3、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8月15前)上报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4、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审核通过后制作影像资料并在xx有线频道播放。

(五)助学活动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14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宣传、摸底工作并协助对象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5日——8月20日,期间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审核、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工会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2023助学活动方案篇5

为进一步推进“建家、强家、暖家、爱家”专项行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跨进大学校门,落实教育扶贫、教育脱贫战略举措。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如下助学方案。

一、金秋助学的对象

20xx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个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1、在xx市范围内工作;

2、所在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

3、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加入了工会组织;

4、子女必须是20xx年考取大学一本、二本的国家统招学生;

5、没有享受社会其他助学资助;

二、困难职工、农民工的界定

困难职工界定:符合以下条中其中一个困难条即可界定为困难职工。

1低保户: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本上家庭所在地的生活保障线(以低保证为唯一鉴定条),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倍以内,但由于收入低、疾病、残疾、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贡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的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80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0元),其他1个县(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79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人均0元),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在47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人均0元)。

3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具体鉴定标准为:(家庭年均收入-意外致困的费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边缘标准。

4困难农民工界定:除符合以上1至条任意一个困难条外,还需要符合户口为农业户口、在所在单位务工满一年二个条。

三、金秋助学指标和名额分配

市总工会本级20xx年金秋助学名额为200名。100名分配至县(市、区)和xx开发区。于都县、赣县、兴国县、南康区、贡区个人口较多的县(区)各分配6名,其余县(市、区)和xx开发区各分配名。另外100名在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属基层工会、中央、省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市直属改制企业上报人员名单中确定。

四、金秋助学金额

20xx年金秋助学总金额为100万元。资助的20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每人一次性发给助学金000元。

五、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其家长到所在单位工会领取“xx市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申报表和困难职工登记表”据实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1张1寸免冠彩照;

()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

(4)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近一年的工资流水(若无法提供则需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同时根据致困原因,提供佐证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保证必须有民政部门近一年内的审核盖;

(2)因病致困(含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本人三级以上残疾、家属三级以上残疾):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大病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医疗诊断书,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本人及家属残疾致困的家庭须提供三级以上伤残证复印和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

()意外灾害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费用支出票据复印;

农民工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

2、单位工会对职工(农民工)填写的助学申报表及各种证明原进行核实,提出初选名单,并将各种证明复印附在申报表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于8月10日前统一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xx市南河路6----1号)。

?将受助对象名单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4、将资助名单在市总工会网站上公示。

六、几点要求

1、金秋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和做人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助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2、各单位工会要按照赣市工办通〔2016〕4号要求为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并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

3、列为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和困难劳模子女优先考虑。

4、各级工会要为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对象办理“工会龙卡●普惠卡”,20xx年助学金的发放原则上全部转账到资助对象的“工会龙卡●普惠卡”上。

5 、各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助学方案,并对助学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七、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

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初定于8月22日左右在xx举行,请部分受助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具体地点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2023助学活动方案篇6

为加强对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配合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活动的开展,把爱心助学活动与环境保护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收集可回收利用垃圾,减少校园污染,美化环境,同时利用变废为宝所积累的资金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我校决定开展“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各班班主任

二、启动仪式

由校团委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宣传开展“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意义,公布“个人收集——班级集中——上交学校——统一回收”活动方式,并向全体师生发出深入“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活动的倡议。

三、宣传动员

利用晨会、班会、主题队会、全校大会、广播、墙报、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向学生广泛宣传“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会上有声、墙上有字、橱窗上有图,使每一个学生都了解活动的意义,明白活动的开展方式,收集废品的种类和方法,通过进行以“变废为宝,爱心助学”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活动意义的了解,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操作办法

1、所有班级将生活中的废旧报纸、刊物和饮料瓶等废品收集起来,送到学校北侧平房仓库(2),由学生会人员负责管理和出售。

⑴每天清理垃圾时段,由学生会在2号楼与3号楼东侧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查看是否有人将可回收利用垃圾当一般垃圾清理,若有则作好记载,并列入班集体考核。

⑵在出售可回收垃圾时,由学生会人员负责清点,并作好记载。

2、所有办公室或部门出售可回收利用垃圾,到学期结束凭个人或部门申请学校可返回40%。

3、学校门卫严格控制可回收利用垃圾收购者,除王平和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校收购,并作好登记,否则扣除所有保安人员当月奖金。

4、为确保收购者的诚信服务,与收购者签订承诺协议,一旦发现缺斤少两,或有现金交易则取消收购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可回收利用垃圾价目表(暂定价)

项目 废纸 塑料瓶 易拉罐(铁) 易拉罐(铁) 废铁

单价 0.6元/斤 0.1元/只;2元/斤 0.5元/斤 0.1元/只 1元/斤

备注

收购者:z 电话:z

5、资助对象的确定,以年级为单位下发“贫困家庭学生调查表”,了解资助学生的具体情况,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五、资金使用

1、所有“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活动筹集到的资金,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并每月底公布一次,每一次使用资金及剩余情况也必须向全校师生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由学校工会负责监督与清查本活动的帐目,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清查结果。

2023助学活动方案篇7

为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的《关于做好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地区工会研究,20xx年7月至8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资助名额

序号

单 位

拟资助人数

1

高昌区总工会

40

2

鄯善县总工会

40

3

托克逊县总工会

40

4

地区教育工会

5

5

机关工委工会

5

6

地直、产业工会

5

总 数

135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单亲特困子女、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子女作为今年助学活动的重点,应届考上大中专院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具体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2、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就学子女;

3、遭受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二)资助标准

地区助学金标准如下:

1、考取本科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的助学金不高于3000元;

2、考取本科三批次、大专院校录取的助学金不高于20xx元;

3.在高中及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助学金不高于1500元;

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金不高于1000元(需学校出具就学证明);

各县(区)总工会可以参照地区工会的资助标准自行安排资金开展助学活动,不得高于地区助学金标准。

三、申请办法和发放方式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和《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二)、凡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须提供以下证件:

1、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需提供户口薄(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考生录取通知书、低保证、准考证、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失业(无收入)证明;

3、患重大疾病或残疾人困难职工需出具病历和残疾人证复印件;

4、农民工需提供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5、受助学生需提供吐鲁番市本地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三)、各基层工会将申请材料核查无误后,填写《金秋助学汇总表》、《受资助学生银行卡信息表》,于8月10日前将《汇总表》和金秋助学申请材料一并报地区工会。

(四)地区工会经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后,在“吐鲁番地区工会网”和各基层工会公示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

(五)为了加强管理,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的要求,20xx年助学金将分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提供的银行卡内。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调查摸底,健全助学档案。各基层工会要尽快研究制订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额和助学方式,落实责任,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区)工会、产业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在发放助学资金前,要进行入户走访核查,地区工会将适时进行抽查。

(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

(三)做好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会要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推广、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深入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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